交戰

隨時都能開始戰鬥

以海上按鈕切換為宣戰模式,並選擇其他勢力的艦隊或城鎮,即可當場發動戰鬥。
或以公會的[發送交涉文書]進行[宣戰布告],文書一抵達就會變為交戰中,艦隊彼此遭遇立即開戰。

戰鬥發生條件
  • 與交戰中勢力的艦隊相遇。
  • 向其他勢力的艦隊宣戰。
  • 對城鎮發動攻擊或城鎮遭攻擊。
  • 被鯊魚等怪物襲擊。

確認勝利條件

在戰鬥滿足下列條件即視為勝利:

勝利條件
  • 擊沉敵方旗艦(耐久力變0)。
  • 捕獲敵方旗艦(水手數變0)。
勝利後

戰場附近城鎮的敵方勢力佔有率下降,有時還會從捕獲的船艦奪取金幣及貨物。
對城鎮發動戰鬥並勝利,可獲得該城鎮佔有率10%。

敗北後

仍有船及水手即可重新航海。
船或水手變0則遊戲結束。

了解敵人

讓敵方旗艦的耐久力變0或水手數變0即獲勝。
記得觀察敵方狀態,掌握耐久力與水手數何者減少較快。

  • 上段=水手數量條
  • 下段=耐久力量條

要減少耐久力用砲擊、撞角

砲擊命中就會減少耐久力,記得操作自船讓側面朝向敵船。
砲擊為自動進行,距離愈近威力愈高。
船首若有裝備撞角,就朝敵船的側面突擊,成功即可大幅減少耐久力。

要減少水手數用白刃戰

水手數是以白刃戰減少,與敵船接舷就會展開白刃戰。
旗艦彼此接舷,有時會進入單挑,衝鋒隊長、艦長、甲板要員負責戰鬥。勝利即可減少敵方旗艦的水手數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