交涉

消耗亲善所提升的信用,与其他势力或幕府进行交涉。信用足够且满足条件的情况下交涉必定成功。
同盟 | 缔结12个月的同盟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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从属 | 要求对方势力从属于自身势力。 |
臣属 | 臣属于对方势力。臣属后,无法与对方以外的势力进行外交。 |
援军 | 请求用于攻击的援军。 |
防卫 | 请求用于防卫的援军。 |
调停 | 请求调停与其他势力的战事。 |
婚姻 | 通过许配公主缔结姻亲同盟。 |
职位 | 要求幕府授予职位(对方必须是幕府势力)。 |
毁弃 | 单方面毁弃同盟或从属关系。 与周边势力的外交态度恶化,家臣的忠诚下降。毁弃关系后会进入3个月的停战。 |
贡品 | 直接谈判中通过赠送金钱或家宝等物改善外交态度。 |
停战 | 直接谈判中通过赠送领地或家宝等物,进行停战交涉。若交涉决裂,则一段时间内无法交涉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