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 |
「本契約」之同意行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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當客戶將「本製品」安裝至客戶擁有之電腦,並完成必要的登錄手續,便視為無條件同意「本契約」之內容,客戶於使用「本製品」時,亦受到「本契約」當中所載之內容的約束。 |
2. |
使用「本製品」前的登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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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1) |
使用「本製品」前,您必須在GAMECITY市民登錄局(http://www.gamecity.com.tw/regist_c/)完成市民登錄(以下稱「市民登錄」)及在帳號管理網頁(http://www.gamecity.com.tw/net/procedure/account/) 完成帳號登錄(以下稱「帳號登錄」)。請前往上述之網址,進行「市民登錄」及「帳號登錄」的手續。 |
(2) |
當您進行前項(1)的「市民登錄」時,必須同意「光榮網路遊戲使用條約」(以下稱「網路遊戲條約」)中的規定,如果您不同意,將無法使用「本製品」。 |
(3) |
「網路遊戲條約」與「本契約」皆記載客戶使用「本製品」時的規定,萬一發生客戶未能遵守「網路遊戲條約」的情形,本公司將限制客戶使用「本製品」的部份功能,甚至施以停權的處份。 |
3. |
承諾事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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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1) |
(1) 本公司與客戶在雙方皆同意「本契約」及「網路遊戲條約」的條件下,本公司授權予客戶,可安裝「本製品」於客戶所擁有之一台電腦上。 |
(2) |
基於前項(1)的原則,客戶在第一台電腦裡安裝「本製品」後,若有需要,仍可在第二台電腦中安裝,但必須將第一台電腦裡與「本製品」相關之所有檔案全部刪除。 |
(3) |
除了前項(1)及(2)的情形,客戶不可複製「本製品」的內容。 |
4. |
費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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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1) |
(1) 客戶使用「本製品」時,必須支付伺服器使用費予本公司。計費方式與給付方法,請參閱http://www.gamecity.com.tw/net/procedure/play/ 。不過,如果客戶係以單機模式使用「本製品」,則無需付費。 |
(2) |
除了前項(2)之費用,客戶使用「本製品」時若有其他的網路費或通訊費等等,一概由客戶自行負擔。 |
5. |
「本製品」之使用及營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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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1) |
客戶一旦使用「本製品」,便適用於「網路遊戲條約」第3章第8項「用戶的個人責任之原則」。 |
(2) |
客戶使用「本製品」後,關於本公司管理營運之義務及責任,適用於「網路遊戲條約」第3章第9項「刪除個人的資料情報」、第10項「不保証之事項」、第11項「本網路服務內容的變更」、第12項「暫時停用本網路服務」、第13項「停止使用本網路服務內容」之各項內容。 |
6. |
禁止事項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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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1) |
客戶一旦使用「本製品」,便一律禁止以下之行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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除了「本契約」中允許之情形外,複製「本製品」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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改造或改變「本製品」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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將「本製品」與其他軟體組合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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租賃「本製品」、或用於其他商業目的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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將「本製品」之複製物(除了「本契約」中允許的「本製品」之複製物),利用網路或其他手段散佈。 |
• |
使用反譯法等等的技術,分析破解「本製品」的內容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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從事「網路使用條約」第3章第15項「禁止事項」中的行為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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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2) |
客戶若違反前項(1)之規定,本公司將裁量情節輕重,對客戶施以停止或終止「本製品」之使用權。 |
7. |
保証及責任之範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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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1) |
若「本製品」的媒體、手冊有物理性的瑕疵(破損、毀傷等等),或「本製品」無法按照手冊的操作方式執行,使「本製品」在使用上出現實質的障礙,本公司可於客戶購買「本製品」當日起至60日內,視情況更換、修補「本製品」、或退還購買金額,不過,客戶須備有購買時的發票或証明,連同「本製品」退還於本公司,以上之措施方可適用。 |
(2) |
本公司於前項(1)之責任,不適用以下的情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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客戶在購買後,因運送、移動、掉落「本製品」所造成之衝擊,導致物理性的瑕疵或執行上的故障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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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客戶對「本製品」的改造、或與其他軟體組合使用,導致物理性的瑕疵或執行上的故障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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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客戶故意或過失而誤用、或在其他異常條件下使用「本製品」,導致物理性的瑕疵或執行上的故障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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安裝「本製品」的電腦、或連接該電腦之其他硬體的障礙,導致物理性的瑕疵或執行上的故障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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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3) |
關於客戶因使用(或無法使用)「本製品」,所造成的直接或間接性的損失、損害等等,除了前項(1)及(2)中的情形,本公司一概不予負責,即使客戶已經事先通知本公司損害發生的可能性,本公司仍然無須承擔責任。無論在任何情形下,客戶因使用(或無法使用)「本製品」而造成的損害,本公司應負之責任範圍,僅限於客戶購買「本製品」時所支付之金額以內,相關法律若不採納前述之責任限制,本公司之責任則限定於該相關法律認可的最低限度。 |
8. |
客戶服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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關於「本製品」之客戶服務內容,請參閱 http://www.gamecity.com.tw/3bf/support/,至於其他的項目,請洽詢本公司的客戶服務組。 |
9. |
權利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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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本製品」之著作權及相關的智慧財產權,皆歸本公司所有。 |
10. |
契約終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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當客戶違反「本契約」或「網路遊戲條約」中的各項規定,基於「本契約」,本公司可依判斷終止客戶之使用權,客戶也將喪失「本製品」的使用權利,客戶必須從安裝「本製品」的電腦裡,完全刪除「本製品」的所有複製物。 |
11. |
輸出管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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客戶若未取得台灣政府之許可,不得直接或間接將「本製品」的全部或部份內容輸出至第三國。 |
12. |
一般條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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客戶使用「本製品」時,適用於「網路使用條約」第3章第14項「智慧財產權」、第16項「回復措施、損失賠償責任」、第17項「免責事項」、第18項「禁止讓渡」及第19項「糾紛的解決方式」中的各項內容。 |
13. |
「本契約」、「網路遊戲條約」的變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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因應需要,本公司可隨時變更「本契約」或「網路遊戲條約」中的內容。「本契約」或「網路遊戲條約」若有變更,將會通知並公佈於本公司的網站(http://www.gamecity.com.tw/net/support/net_rules.htm)(以下稱「本公司遊戲網站」),客戶若要繼續使用本製品,必須連接本公司遊戲網站,並且同意更改後的內容。 |
以上 |